一、成果要求
除竞赛获奖外,论文、专利、学术报告等成果均需与在学期间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且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正规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被纳入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的除外);
(2)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奖项;
(3)参与跟研究课题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参与编写教材、专著或译著;
(5)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6)有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
(7)A+竞赛国家一等奖前7人、国家二等奖前5人、国家三等奖(省级一等奖)前3人、省级二等奖前2人、省级三等奖负责人;A类竞赛国家一等奖前5人、国家二等奖前3人、国家三等奖(省级一等奖)前2人、省级二等奖负责人;B类竞赛国家一等奖前3人、国家二等奖前2人、国家三等奖(省级一等奖)负责人。
二、署名要求
(1)发表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导师是作者之一;或者研究生是第二作者,导师是第一作者。
(2)奖项、项目、教材、专著、译著、专利或报告等,如有署名单位,第一署名单位或专利权人必须为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排名前5。其中奖项、项目、专利、报告,研究生须为第一学生成员。
三、时间要求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必须是其在沈阳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