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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04日 14:07 

各单位:

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工作,请按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4日(周二),学校召开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议,部署工作。

(二)9月4日(周二),各二级单位向本单位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并部署工作。

(三)9月5日(周三)至9月6日(周四),申报人员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名,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 个人报名。

申报人员需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沈阳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报名表》纸质版(以下简称《报名表》);

(2)《沈阳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以下简称《汇总表》);

(3)《沈阳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或《沈阳工业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以下简称《申报表》);

(4)支撑材料(PDF格式电子版材料不超过50页,各二级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也可根据情况自行要求)。

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超过有效期限的或尚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等无效;业绩材料须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和著作须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业绩材料须是任现职同一层级职务以来取得的;论文不超过10篇,著作不超过3部。

2. 二级单位审核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及申报材料。

3. 二级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非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沈阳校区各单位报人力资源管理处;辽阳分校各单位报辽阳分校人事处。

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职称人员的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沈阳校区各单位报马克思主义学院;辽阳分校各单位报辽阳分校人事处。

相关单位将符合直推政策人员的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管理处。

(四)9月7日(周五)至9月8日(周六),各学院(教学部)、人力资源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辽阳分校人事处将申报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公开展示,并开展材料审核工作。

(五)9月9日(周日),各二级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工作。

(六)各二级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对评审、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期7天。

(七)9月17日(周一)17:00时前,各二级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将评审推荐结果及《申报表》、《汇总表》报人力资源管理处。

(八)9月17日(周一)至9月20日(周四),校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九)9月21日(周五),学校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十)学校对拟聘任(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7天。

(十一)根据公示结果,校长办公会进行聘任,审定职称推荐人选。

(十二)学校将评审、聘任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批备案。

二、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4日(周二),学校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

(二)9月4日(周二),各二级单位向本单位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并部署工作。竞聘人员填写《岗位聘任申报表》,并准备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为PDF格式电子版材料,以公文流转或光盘形式报送)。

(三)9月5日(周三)至9月6日(周四),个人报名。竞聘人员到本单位报名,各二级单位审核个人申报材料。

(四)9月6日(周四),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各评审机构。

(五)9月7日(周五)至9月8日(周六),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

(六)9月9日(周日)至9月10日(周一),学院组织开展二级、三级教授岗位推荐和五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分级评审工作,并公示。人力资源管理处组织五级及以下非教师岗位的分级评审工作,并公示。公示期7天。

(七)9月17日(周一)17:00时前,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处。

(八)9月17日(周一)至9月20日(周四),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任工作小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依据对竞聘三级教授岗位人员个人申报材料实审认定的结果进行客观量化预打分,提供学校评审委员会参考。

(九)9月21日(周五),校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十)学校对聘任(推荐)人选名单公示,公示期7天。

(十一)根据公示结果,校长办公会进行聘任,审定二级岗位推荐人选。

(十二)学校将聘任(推荐)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批备案。

三、其他

附表见附件。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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