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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01日 14:14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毕业生创新能力和水平,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才保障,依据《沈阳工业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沈工大校发[2018]62号)及《沈阳工业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沈工大校发[2020]32号),现就2020届毕业生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岗位设置

1.二级学院要根据学生特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科研工作之中,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

2.科研教师、科研团队、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都要根据科研项目实际设立适量的科研助理岗位;

3.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项目的基本要求:科研项目或转化项目适宜学生参与,岗位数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科研助理聘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

4.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填报《沈阳工业大学2020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一。

二、科研助理岗位申请

1.申请条件:2020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或未就业毕业生优先;

2.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周四);

3.申请流程:

(1)学生报名:有意愿报名的学生需要参考《沈阳工业大学2020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汇总表》(附件一),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并上交课题或项目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审批:课题或项目所在学院负责对报名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填报《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三)。

(3)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对《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二)进行审批。

三、相关要求

1.学院负责留存《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原件备查,复印件于6月12日下班前,上交招生就业处,同时上交科研助理申请在校保留档案的申请材料;未返校毕业生除完成需填表格(电子版即可)外,须提交“科研助理岗位申请书”手写版照片,“科研助理岗位申请书”手写版需体现以下内容:学生隶属学院、所在专业班级、学号等个人基本信息,自愿申请“科研助理岗位”的意愿,申请人签名和申请时间。

2.学院将《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汇总表》(附件一)和《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三)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6月12日下班前,送交科学技术研究院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公文流转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潘磊。

附件:

1. 沈阳工业大学2020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项目汇总表

2. 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审批表

3. 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报名情况汇总表

4. 沈阳工业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5. 关于印发《沈阳工业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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