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68
各相关部门: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说明如下:
一、计划设置及指南发布情况
本次申报指南主要包括: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含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资助计划、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以及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相关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项目推荐要求及推荐方式
1.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在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各类计划限额情况如下:
(1)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推荐限额情况
序号 |
学院 |
优秀青年基金 |
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 |
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
博士科研启动计划 |
1 |
电气学院 |
1 |
2 |
3 |
2 |
2 |
信息学院 |
1 |
2 |
3 |
2 |
3 |
材料学院 |
1 |
2 |
3 |
2 |
4 |
机械学院 |
1 |
2 |
3 |
2 |
5 |
其他各二级学院、国家工程中心、辽阳分校 |
1 |
1 |
1 |
1 |
|
学校推荐限额 |
1 |
2 |
10 |
6 |
(2)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学校推荐限5项;
(3)省重点研发计划学校推荐限额10项,电气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信息学院限报3项,其他部门限报1项;
(4)省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学校推荐限额5项,各相关部门原则上限报1项。
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各二级部门科技发展优先支持的项目。
2.推荐原则及方式:
(1)学校评审采用专家评审方式,按照各类计划指南及限额的要求进行择优推荐;
(2)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优秀青年基金申请人可在“推荐汇总表”中自主选择是否参评面上项目、博士科研启动计划。
3.拟推荐项目必须经过所在部门初评和公示后方可推荐。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汇总表》(见附件6、7、8、9)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1份)。
2.《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0、11、12、13)纸质版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一式5份(申报表电子版1份,word格式,文件名格式为:所在学院+项目类别+申报人姓名,如:**学院-博士科研启动计划项目-张三;佐证材料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5兆,按照纸质装订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
3.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9月14日10:00前报送至校部210房间,同时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压缩为1个文件夹(以学院命名)发送至协同办公系统的内部公文科研院王雷。
4.通过学校评审推荐的项目申请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进行填报上传申报材料(完整性检查通过),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科技厅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且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请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12:00前。
5.科研院随即进行网上审查和推荐工作,请申请人手机务必保持畅通。
联系人:王雷、王艳 联系电话:25496036
附件:
1.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021年省自然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4.2021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5.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6.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7.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8.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9.2021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10.重大专项项目申报表
11.重点研发项目申报表
12.自然基金项目申报表
13.公益基金项目申报表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