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5级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70号)文件要求,开展2025级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以下简称“转专业”),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尚菲菲、何剑非
副组长:张姝玥、张军
成 员:魏博文、王晓彤
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办公室(文科楼411)
二、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执行,在考核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专业素养、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三、转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专业潜质,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第一学年培养方案中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列本专业前30%(四舍五入)。
四、转专业相关要求
1.转入学生人数均控制在专业现有人数10%(四舍五入)以内。
2.申请转专业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志愿。
3.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以“正考”成绩计算。
4.“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前30%的学生如放弃转专业资格,后面的学生不可以递补。
5.有违法违纪等记录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6.学生成绩排序以2026年9月7日(含9月7日)以前认定的成绩为准。
7.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学生在转专业前获得的课程学分予以保留,未修读课程根据新专业培养计划进行补修。
8.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执行。
五、申请转专业的时间和流程
9月7日召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布置2025级转专业工作;
9月7日-9日,向全体2025级学生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学院进行学生成绩统计排序并公示,有转出专业意向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9月10日,学院签署转出意见,并提交到教务处;
9月11日-15日,学院将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学生名单汇总表、考核时间、地点公布并报送教务处备案,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9月16日,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六、监督电话
校纪委 024-25496002
沈阳校区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 024-25496023
外国语学院 024-25493220
外国语学院
2026年9月7日